电话


2010年苏州户籍总人口已超过630万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公安局获悉,截至目前,苏州户籍总人口已超过630万,其中市辖区范围约有80万户。 根据新出台的苏州市人口统计年报,到2010年年底,苏州市的总户数超过209万,其中苏州市辖区为80万户左右。全市年末总人口超过了630万,比2009年增加了43655人,增长率为0.69%。 刚刚过去的2010年,苏州全市共出生人口58402人,死亡42866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.44‰。在苏州所辖的五县市中,常熟市人口最多,其它依次为张家港、吴江、昆山、太仓市。 全市总人口达1250多万 根据苏州公安机关前期统计,截至目前,苏州全市总人口已达1250多万,其中苏州常住人口630多万,外来流动人口有624万,基本达到了1:1的人口比例,这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也很少见。另外,作为全国知名度很高的外向型城市之一,目前在苏境外人员达5.4万人,占江苏省内的一半以上。 苏州警方提醒市民,为保证每年人口统计数据真实、准确,以下一些基本的入户登记你要特别注意,即,1)常住人口登记:每个公民都应向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,一名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地登记常住户口;2)出生登记:婴儿出生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其他人,向婴儿常住地公安派出所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;3)死亡登记:公民死亡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其他人,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。如果是在暂住地死亡或因意外事故死亡,死者亲属或发现人应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,由当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其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给予死亡注销。如婴儿出生后还没有申报出生登记就死亡的,要同时申报出生、死亡两项登记。 苏州全面取消户口城乡差异 从今年1月1日起,《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户口迁移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,有苏州户口、在苏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可在 “苏州大市”包括苏州市区、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太仓市、昆山市、吴江市)范围内自由迁移。 据苏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人介绍,规定实施后,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、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户籍登记管理制度。这取消了以往户籍居民户口迁移所需要的房屋产权证年限、工作地域、参保关系等条件限制。 在农村居民户口迁移方面,规定明确只要在城镇就业并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户、动迁安置在城镇和开发区的农户、实行“三置换”进城进镇的农户等6种情形的农村居民都可迁移户口。 另外,新规定开始实施后,在苏州全市范围内,实施网上户口迁移一地办。2010苏州十大民心工程揭晓 由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主办,市委宣传部、苏州广播电视总台承办的2010年第九届)苏州十大民心工程颁奖典礼昨天举行。市领导钱海鑫、朱建胜等出席颁奖典礼。 获得2010年苏州十大民心工程的分别是:轨道交通1、2号线建设;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;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;全市组织供应经济适用房住房5100套、廉租住房1280套;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苏州全覆盖;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工程;新公交公司成立提速公交优先;市区置换天然气2万户;市区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;全市完成116家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。 据了解,2010年第九届)苏。
如果以上无法解决您的问题,请电话或在线咨询技术客服,安排师傅上门解决!
